法制竹北房屋網記者杜萌
  7月29日9時,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公開審理一起商業房產租賃糾紛。此案申請方是洛陽新銀泰百貨公司,被申請方是洛陽華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這起訴訟已歷經兩級法院三次審理、三次判決。本膠原蛋白次庭審兩案並審,糾紛雙方互為申請方與被申請方。
  記者到庭旁聽了案新竹售屋件審理全過程。
  背景
  逾3萬平方米商業房產租期隨身碟20年
  開庭前,記者上網查詢華廈公司,知悉該公司成立於2004年4月,是一家大型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項目有華廈富雅東方。另據《洛陽日報》報道:華廈固態硬碟富雅東方項目是“洛陽市的重點建設工程”,總投資約1.66億元人民幣,占地面積10597.2平方米,總建築面積94885平方米,是一個集商業、住宅、辦公、酒店及酒店式公寓為一體的綜合建築體。
  記者旁聽庭審時瞭解到:2008年12月23日,華廈公司經與上海南站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友好協商,共同簽訂了《洛陽華廈“富雅東方”商業房產租賃合同》。華廈公司將“富雅東方”地下一層至地上五層、建築面積逾3萬平方米的商業房產作為租賃物出租,約定以扣點方式計算租金,租賃期限為20年。
  雙方在這份租賃合同中還約定:合同簽訂後,上海南站公司在項目所在地設立新的公司,以“銀泰”為商號進行經營,將這份合同項下上海南站公司所有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新設立的公司。
  於是,新公司設立,名為新銀泰公司。
  2009年6月3日,華廈公司、上海南站公司、新銀泰公司三家公司簽訂了房產租賃合同變更協議,完成第一份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全部轉讓事項。
  “2010年1月10日的洛陽寒氣逼人,洛陽新銀泰購物中心內則暖意融融、人流如織,經過幾個月的緊張籌備,新銀泰於當日正式開門迎客。”
  這是《河南商報》對洛陽新銀泰購物中心開業的即時報道,還有省內多家報紙以《百貨“豪門”戰洛陽》、《洛陽商戰進入戰國時代》為標題,以新銀泰購物中心開業為新聞點,展望洛陽商圈趨向繁榮的美好遠景。
  華廈公司
  以“銀泰”商號經營是合同基礎
  2011年3月2日,華廈公司向洛陽盛泰百貨有限公司(原新銀泰公司)發出《解除租賃合同通知書》,通知書稱:
  “銀泰”作為百貨業的知名商號、上市公司,貴公司註冊的百貨公司以該商號經營是業績的重要保證。貴公司以“銀泰”商號經營是貴公司的根本義務,也是我公司同意按稅後營業額的比例計取租金的基礎。但合同簽訂後,貴公司並未履行自己的根本義務,先以疑似“銀泰”的“新銀泰”作為商號經營,在經營情況嚴重下滑後,索性完全拋棄佯裝“銀泰”和“新銀泰”商號,變更為洛陽盛泰百貨有限公司,直接導致經營狀況惡化,直接致使我公司的立約目標無法實現……
  華廈公司認為上述行為已經構成根本性違約,遂正式通知對方終止雙方租賃關係,請對方商戶全部撤離商場。
  開庭後,審判長明確表示,申請方與被申請方對河南省高院重審程序發表的意見不屬於法庭調查和辯論的內容。審判長根據各方當事人陳述與答辯,對本案爭議焦點歸納了三大問題:
  導致此案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根本原因是什麼?新銀泰公司是否存在根本違約行為?本案合同是否應當解除?
  經向雙方徵詢意見後,審判長要求雙方圍繞上述焦點問題展開辯論。
  據華廈公司第二位答辯人在法庭上講述,這起糾紛的起訴背景是由於新銀泰公司將名稱改為盛泰。而此時經工商調查,華廈公司發現銀泰百貨已經不再是上海南站公司的控股股東。儘管在這種背景下政府多次協調雙方,但協調不成,只好通過訴訟來解決合同出現的問題。
  這位答辯人在法庭上提出,新銀泰在訴訟過程中多次股權變更,在註冊資本和經營方面表現出它不能再經營下去的情況。  (原標題:法制網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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