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網記者 劉麥 通訊員 陳鬆鬆 陳才剛)7月25日,南海網記者獲悉,到海口打工的雲南已婚女子曾某,與王某結識成為情人併發生性關係,被丈夫發現後,竟報案稱王某強姦自己,最終因誣告陷害他人獲刑。
  曾某,現年22歲,雲南人,與老公帶著兒子一起來海口市打工謀生,期間結識了王某,遂發展成情人關係。2013年7月27日晚,曾某在海口市瓊山區某廠宿舍自願與王某發生性關係。2013年8月4日,曾某的丈夫李某從旁人口中得知曾某與王某發生性關係的事情。曾某心虛,為逃避責任,2013年8月5日,曾某到海口市公安局瓊山分局報案,稱王某將其強姦。
  海口市公安局瓊山分局對王某涉嫌強姦罪一案立案偵查,並對王某刑事拘留。2013年8月9日,公安機關經過調查發現曾某誣告陷害王某的事實,當日海口市公安局瓊山分局決定撤銷王某涉嫌強姦案,並釋放王某。
  瓊山法院認為,曾某捏造強姦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誣告陷害罪,應依法懲處。曾某犯罪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判處曾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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